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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及时完成社会保险待遇资格认证的提醒

来源: 办公室 发布时间: 2026-01-20 浏览次数:

 

广大社保待遇领取人员:

    社会保险待遇领取资格认证是维护社会保险基金安全、保障待遇领取人员合法权益的重要举措。目前,仍有少量人员因各种原因未及时完成认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逾期未认证人员将被暂停发放社保待遇。

    岁末年初,春节将至。为确保大家按时领取社保待遇,度过一个祥和的节日,请留意手机短信提醒或通过线上渠道,查询认证是否到期并尽快完成认证,以延长有效期。具体认证范围、周期及方式详见附件。

    温馨提示:若不便上网或不会使用智能手机,可请子女、亲朋好友协助完成认证;也可携带身份证前往就近的社保经办服务大厅或社保便民服务网点办理。

    附件:《河南省社会保险待遇资格认证指南》

 

2026年1月20日 

 

 

河南省社会保险待遇资格认证指南

 

    一、人员范围

    按月领取社会保险待遇的人员,具体包括:按月领取企业、机关事业单位和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人员;按月领取遗属生活补助费的企业职工(含离退休人员)供养直系亲属;按月领取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的工伤人员;按月领取工亡职工供养亲属抚恤金人员。

    二、认证周期

    (一)领取养老保险待遇人员和领取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的工伤人员每个认证周期为365天。

    (二)领取遗属生活补助费的企业职工(含离退休人员)供养直系亲属和领取工亡职工供养亲属抚恤金人员每个认证周期为180天,未满18周岁的不设认证周期。

    (三)每个认证周期内,领取社保待遇人员至少认证一次,也可多次认证。每认证一次,最新认证时间即为认证周期开始时间,认证周期截止时间自动向后递延。

    三、认证方式及渠道

    (一)大数据比对认证。河南省社会保险中心依托部级、省级信息共享数据平台,对领取待遇人员进行大数据筛查比对认证。

    (二)线上自助认证方式(推荐)

    领取待遇人员可通过“河南社保”微信公众号、“河南社保”APP(苹果系统暂不支持)、“豫事办”APP、支付宝“豫事办”小程序、河南省社会保险中心官网、河南省社会保障网上服务平台、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领事”APP等渠道,查询本人认证情况,完成待遇资格认证。

    (三)线下辅助认证方式

    1.本人携带身份证,前往就近社保经办机构服务大厅或社保便民服务网点,使用自助一体机认证或现场办理。

    2.在境外居住的领取社保待遇人员,可按照《关于在境外居住人员领取养老金资格审核表有关问题的通知》(外领函〔2015〕660号)联系中国驻外使领馆进行认证。

    3.特殊原因不能通过线上自助方式认证、且大数据筛查比对也未通过的领取社保待遇人员,可委托原单位携带相关佐证资料到各级社保经办机构认证。

    四、联系电话

    社会保险服务热线:区号+12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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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roduced By CMS 网站群内容管理系统 publishdate:2026/01/20 16:57: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