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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阳市出台基本医疗保险重特大疾病管理办法

来源: 办公室 发布时间: 2017-03-22 浏览次数:

为提高重特大疾病保障水平,减轻大病患者医疗费用负担,近日,安阳市出台了《安阳市基本医疗保险重特大疾病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该办法对本市基本医疗保险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障服务和管理进行了明确规范。一是登记备案程序更为便捷。无论是重特大疾病门诊病种还是住院病种,参保人员在县级及以上医疗机构初诊,符合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障门诊救治和住院救治条件的,应选择在市内重特大疾病定点医疗机构就医,需携带身份证(户口本)或社保卡、近期免冠照片三张及诊断证明到定点医疗机构提出申请,填写《安阳市基本医疗保险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障登记备案表》,定点医疗机构评估完成后,持《安阳市基本医疗保险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障登记备案表》、诊断证明到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办理备案手续后,即可享受重特大疾病相关医疗待遇。二是实行定点救治。《办法》规定,该市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障实行定点救治。三是待遇水平高。《办法》规定,治疗重特大疾病发生的医疗费用不设起付标准。住院病种在限价标准内的医疗费用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按比例支付,城镇职工医保支付比例:县级、市级、省级医疗机构分别为85%、75%、70%。城乡居民医保支付比例:县级、市级、省级医疗机构分别为80%、70%、65%。重特大疾病门诊病种实行限额管理,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按比例支付,其中,城镇职工医保支付比例:门诊腹膜透析为90%,其他门诊病种为85%;城乡居民医保支付比例:门诊腹膜透析为85%,其他门诊病种为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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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roduced By CMS 网站群内容管理系统 publishdate:2025/10/24 11:41: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