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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进一步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来源: 办公室 发布时间: 2017-06-30 浏览次数:

为进一步提高郑州市城乡参保居民待遇水平和生活质量,增加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6月中旬,郑州市政府启动新一轮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调整工作,全面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和丧葬补助标准。这是继全省统一将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由每人每月78元提高到80元之后,郑州市实施“社保惠民”工程的又一重大举措。

《郑州市政府关于调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和丧葬补助标准的通知》(郑政文〔2017〕113号)要求,自2017年7月1日起,将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含中央基础养老金和地方财政基础养老金补贴)在每人每月140元的基础上增加20元,调整后全市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标准为每人每月160元;对参保缴费满15年并领取养老待遇的参保人员,在其死亡时,一次性支付丧葬补助费在原1000元的基础上增加200元,调整后的丧葬补助费标准为1200元;对参保未缴费或缴费未满15年并在领取养老待遇期间死亡的参保人,给予一次性丧葬补助费500元。上述两项待遇调整所需资金由市、县两级财政各承担50%。

目前,郑州市社会保险局正在测算相关数据、制定拨付计划,预计到7月中旬,调整后的养老金即可发放到全市65.19万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领取人员手中。据测算,此次调待后,郑州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将达到208.4元/人/月,位居全省首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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